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苏发改基础发〔2025〕8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等。招标人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高黏粒含量疏浚土方固化利用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工程起自金宝线扬州与淮安分界处,讫于金宝线与京杭运河交汇口,全长约4.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船闸工程、节制闸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建设工期为33个月,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约6.93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针对金宝线扬州段航道整治工程严重缺土,需要大量外运土方的现状,拟开展研究内容:
(1)开发适合金宝线扬州段航道开挖弃土的低碳固废基复合固化材料。固化材料应面向高黏粒含量弃土的特点,优选以工业副产物为主要原料的低碳胶凝体系,兼顾固化性能与综合成本,具备现场实施的可行性。
(2)采用金宝线扬州段航道弃土进行固化改性,将弃土改良为性质良好且满足筑堤工程等需求的土料。针对该段弃土黏粒含量高、塑性大的特点,固化处理应能有效降低土体塑性指数并改善其压实性能,使处理后压实度不低于93%。
(3)采用金宝线扬州段航道弃土进行流态固化改良,将弃土改良为满足围堰工程填筑需求的流态固化土料。针对围堰水下服役环境,固化土应具备良好的抗冲刷性能和水稳定性,28d强度满足水下部位填筑要求。
(4)面向金宝线扬州段航道弃土区快速复垦需求,开发弃土快速土壤化重构技术满足绿化种植需求。重构土壤应具备常规绿化种植土的养分指标和保水保肥能力,植被恢复周期满足复垦工期要求。
本研究须考虑固化材料、配比方案、配套设施、工艺标准等综合成本,具备现场使用可行性、可操作性。固化周期须配合施工进度情况满足用土时间需求。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土建施工合同工程验收且服务全部完成止(电子投标文件按108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0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牵头或独立承担过淤泥固化利用方面的科研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证明或业主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未处于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财务报表,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5)其他人员要求: /
(6)投入的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人员要求 | /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退休证书。否则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α+B×(1-α)×K
式中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α—A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 ,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K—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8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能力17.5分;服务实施方案 5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每高1%扣1分,最多扣至0分; 2.每低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计算结果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
二 | 投标人能力 | 17.5 | |
1 | 投标人业绩 | 2 | 投标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牵头或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淤泥固化利用方面的科研项目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证明或业主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评审因素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人获奖 | 0.5 | 投标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承担的淤泥固化利用方面科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得0.5分。(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
3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4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得3分。(提供相应证书) (2)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淤泥固化利用方面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1分。 【业绩(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成果通过专家评审证明或业主验收证明,若上述证明材料未显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等评审因素,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 |
4 |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11 | (1)项目组人员中具有正高级(或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每有1人得3分,最多得3分; (2)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副高级(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多得8分; 提供相应证书、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以高分优先计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暗标) | 52.5 | 提醒:服务实施方案相关描述不得违背暗标要求,暗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款。 |
1 | 项目的理解 | 5 | 对项目研究目的和需求理解透彻,对项目概况了解全面、描述清楚,分析合理得5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技术方案 | 16 | 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阐述,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16分。有缺陷扣0.1~6.4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研究方法、对策及建议
| 10 | 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对策及建议科学合理可行得10分。有缺陷扣0.1~4.0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项目预期成果 | 8 | 投标人的研究成果符合预期要求,可以为工程实施提供参考的得8分。有缺陷扣0.1~3.2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拟投入设施设备 | 2.5 | 投入的设施设备充分满足项目需要得2.5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对项目研究过程中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进行阐述,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进度措施、协调配合 | 6 | (1)对项目研究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2)与业主、施工、设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扣0.1~1.2分,无描述不得分。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江苏省水利厅,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南郊运东闸院内(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办公楼312)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517-8596402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项目负责人:孟仁富
联系人:张玉清 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 17314408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