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29 17:47:3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工程)信息化工程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省级及以上补助70%、地方自筹30% ,项目法人为 邳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 邳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徐州市房亭河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工程)信息化工程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邳州市 。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建设河道拓浚26.8千米,河道护砌2.72千米;堤防加固0.29千米,建设防汛道路26.52千米,治理穿堤涵闸9座、拆建排涝泵站7座、赔建灌溉站20座;其他沿线配套影响工程等;总投资金额:约41586.61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1)视频监视系统:建立视频监视系统,对7座泵站厂区、进出水建筑物及泵房等区域进行监视,提供重点区域实时图像信息,并对特殊事件及重要图像信息进行录像和回放。

(2)水情采集系统:配置雷达水位计、雷达流量计、RTU 遥测终端等设备,采集水位、流量等水情数据,通过4G网络实现远程数据上传,具备水情实时监测、数据存储、远程召测功能。

(3)配套网络及附属工程:包含网络交换机、网络机柜、摄像机立杆、电源、防雷装置、电脑等配套设备,以及线缆敷设、设备安装接线、系统调试、软件开发、现场培训等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上述系统的深化设计、应用开发;设备的采购、集成、制造、试验、安装、调试;相应线缆采购、安装敷设;所供全部系统设备的整体联调联试工作;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承担相应的设计联络;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和出厂验收;参与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维人员的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等。采购预算金额约: 80.91万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 90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的水利工程信息化购置安装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但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C二类) 

(6)信用等级要求: /  

(7)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11月5日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4.2.2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5日10时30分,地点: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监督部门:邳州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516-6768001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邳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邳州市运平路57号

联系人:滕成光

电话:0516-863738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16室

项目负责人:孙玉琦

联系人:张芮、宋雅

电话:0516-83200699

电子邮件:jsry12345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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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