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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地面辅道日常养护项目G312NZ-YH1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GL2501304-07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地面辅道日常养护项目G312NZ-YH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地面辅道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道路清扫保洁、冬防备勤、冬防实施以及应急保障等所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2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312国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自南京栖霞区与镇江句容市交界处,接拟建312国道镇江句容段,向西与规划七乡河过江通道南接线、仙麒大道(城市三环路)交叉,接312国道、346国道南京龙潭港至绕越高速公路段,路线全长约1.998公里。本项目采用主辅分离的形式,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道按照城市道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
2.6 工程类型: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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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1-27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20.00 分
(2)技术标:45.00 分
(3)商务标:15.00 分
(4)其他:20.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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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 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 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 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 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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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E1=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E2=0.1 ;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 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 、E2 ,但 E1 应大于 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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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总体养护方案 (0~1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养护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15.00 |
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0~10.0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10.00 |
应急处置方案 (0~10.00) |
对投标人的应急处置方案的全面性、针对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
10.00 |
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 (0~10.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有效性进行评审。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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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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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项目负责人 (0~15.00)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得基本分13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公路或城市道路日常养护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加1分,最多加2分。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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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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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企业业绩 (0~20.00) |
投标人业绩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条件,得基本分18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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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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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s://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 其他说明:
(1)本项目暂定服务期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实际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为1年。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资格审查资料及评标资料的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优先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成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发布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提供其他扫描件。
②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且能够清晰完整地显示网址名称、查询网址与关键业务信息,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相关信息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③“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非第①款要求的《投标报表》。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信息暂未对外进行公示,若投标人只提供“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按本条第②款要求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电话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6)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云兵、何孝康、王辉(项目负责人)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电话:025-87715116
(7)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115
邮政编码:210008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06幢6楼 |
| 联系人: |
李云兵 |
联系人: |
何孝康、王辉(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17788393505 |
电话: |
025-8771511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电话:025-8319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