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TYX-TZ-HDSG04、TYX-TZ-HDSG05、TYX-TZ-HDSG06、TYX-TZ-HDSG07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30 17:33:25 来源:江苏省交通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施工项目

TYX-TZ-HDSG04、TYX-TZ-HDSG05、TYX-TZ-HDSG06、TYX-TZ-HDSG07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5〕40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5〕00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通州段)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区)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通州段)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航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起于通扬运河如皋通州界,迄于通吕运河交汇口,航道整治里程29.182公里。现拟实施通州区段航道里程26.508公里,新(改)建桥梁13座。其中:

(1)通扬运河-通栟线段航道按二级通航标准建设,整治里程8.925公里,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航道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0米;

(2)幸福竖河-通吕运河段航道按三级通航标准建设,整治航道20.257公里(通州段实施17.583公里),设计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通航水深不小于3.2米。

本项目航道工程建安费约1090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扬运河-通栟线、幸福竖河-通吕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通州段)航道工程施工招标共设7个标段,即TYX-TZ-HDSG01、TYX-TZ-HDSG02、TYX-TZ-HDSG03、TYX-TZ-HDSG04、TYX-TZ-HDSG05、TYX-TZ-HDSG06、TYX-TZ-HDSG07标段。

本次为第二批次招标:即TYX-TZ-HDSG04、TYX-TZ-HDSG05、TYX-TZ-HDSG06、TYX-TZ-HDSG07标段

TYX-TZ-HDSG04标段招标范围: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幸福竖河-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桩号:K19+530-K23+367);

TYX-TZ-HDSG05标段招标范围: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幸福竖河-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桩号:K23+367-K28+181);

TYX-TZ-HDSG06标段招标范围: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幸福竖河-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桩号:K28+181-K32+501);

TYX-TZ-HDSG07标段招标范围: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幸福竖河-通吕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桩号:K32+501-K37+113)。

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桥梁桥区范围内的航道工程(包括护岸、疏浚、开挖土方等)已完成招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各标段招标内容:标段范围内的土方工程、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地基处理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9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疏浚不设缺陷责任期)。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2.7创建目标:严格落实江苏省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各项评定标准,配合创成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或水运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配合争创部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冠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必须是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2)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2016年1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码头水工主体或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①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信用评价类型:施工,后同)为“C”及以上级别;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施工类的信用评定结果”名单中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评价,评标时将按评价结果进行计算,否则按A暂定(85分)确定;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①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码头水工主体或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书”)。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或2026年7月-2026年9月或2026年8月-2026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原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5)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或2026年7月-2026年9月或2026年8月-2026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若存在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原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本项目招标共分7个标段(即TYX-TZ-HDSG01~07标段),前序已对TYX-TZ-HDSG01~03标段进行招标,本次对TYX-TZ-HDSG04~07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预约参与本次4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前面批次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本次招标批次中不再接受其投标。同一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投标的或与不同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3: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59003761

传    真:0513-59003777

邮政编码:22600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扬线南通市区段航道整治工程(通州段)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葛长路村20组

电    话:0513-86512625 

联 系 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电    话:13814662273(周天豪)、17361879483(施晓露)

联 系 人:周天豪、施晓露、陈小龙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陈小龙

Email:jsrzcnt@126.com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对拟投标段进行“预约”,并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人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电子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11: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开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 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9.5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纸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

9.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工期”填报“单位:日历天”无法调整,投标人在填报“工期”内容时无需折算成“日历天”,可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或填报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②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报“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内容时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8本项目招标评标工作采用暗标制,暗标要求如下: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竖版格式(除图表),无需制作封面。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水印(含底纹等),不得出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除图表外,字体(含标题)格式统一,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字体不得加粗、斜体、划线等标识性标注),段落间不得有明显的空行。图表、图片等所有内容不得为彩色(如有人脸必须打成不可辨识阴影)。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不符合上述暗标要求的,在“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时不能通过暗标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