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2022-62号夹河街B地块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6-11-02 15:48:09 来源:徐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2022-62号夹河街B地块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2022-62号夹河街B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备(20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2022-62号夹河街B地块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民安巷西、苏堤北路东、夹河街西延南。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5923.6平方米,容积率2.0-2.2,其中商办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该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住宅建筑高度≤59.4米,商办建筑高度≤60米,预估设计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本项目为高标准居住建筑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投资约145000万元,方案设计费估算价约  13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建筑方案图纸,方案审批后根据甲方要求90日历天内提交景观方案图纸及精装修方案图纸;景观方案及精装修方案图纸提交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标识标牌设计方案图纸在精装修方案确认后15日历天内提交。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招标范围: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含海绵城市专篇、基地内外相关影响范围的日照分析)景观方案及扩初、精装修方案及扩初、标识标牌设计、配合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及设计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划设计部分应达到规划建筑方案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建筑设计部分应包括建筑平、立、剖面图和重要节点详图。完成制作项目的正式报批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报规文本,规划总平面图),配合甲方完成方案设计报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10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起至2026年11月23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23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3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1.经济标-投标报价:10 分

2.技术标-设计文件:80 分

3.商务标-商务部分:10分

2.3.1

经济标

(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1.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1分,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2分,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上述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2

技术标

(80分)

技术部分

(80分)

住宅产品策划(2分)

1. 定位精准,客群画像清晰,与地块条件、市场需求高度匹配。(1分)

2. 有显著差异化亮点,核心卖点突出,竞争力强。(1分)

总平面布局

(15分)

1.功能落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3分)

2.人车分流,人行系统安全连续;出入口选址合理、非机动车、机动车、消防流线清晰无交叉。(2分)

3.消防车道、登高场地、防火间距完全符合现行规范,回车条件与扑救面合理。(2分)

4.停车位数量满足规划及需求,车位尺寸、柱网合理,停车效率高,地库出入口布置合理、人车分离。(2分)

5.重点区域空间打造合理,规划梳理建筑空间布局,合理分析会所及架空层业态和形式。(2分)

6.结合地铁出入口,打造无风雨归家动线。(2分)

7.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2分)

建筑造型

(12分)

1.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3分)

2.材质选择高级新颖,色彩搭配和谐,虚实关系处理得当,成本可控。(3分)

3.入口门头、线脚、窗套、檐口、阳台栏板、设备及管线遮蔽、泛光等细部设计精致统一,施工可实施性强,品质感突出。(3分)

4.导出多角度漫游视频及重点部位SU模型导图。需精准还原建筑体量、立面材质、重点界面多角度视图完整(提供SU模型源文件)。(3分)

户型设计(12分)

1. 面积段配比合理,覆盖主力客群并形成梯度,户型种类与定位契合,级配关系合理。(3分)

2. 功能分区完善(动静、公私),空间利用率高、无浪费面积,动线组织高效。(3分)

3. 得房率高、公摊面积合理,策略得当、合法合规。(3分)

4. 玄关独立完整,收纳精细化、预留充分;厨卫布局合理。(3分)

商业设计(6分)

1. 商铺面积划分灵活,面宽进深合理;层高、上下水满足经营,可灵活合并分割。(2分)

2. 动线清晰,内外空间衔接自然,可视可达性强。(2分)

3. 商业入口形象鲜明,店招、橱窗、外摆空间设计合理,夜景与泛光效果好,昭示性与城市界面协调。(2分)

景观设计(12分)

1. 景观主题是否清晰,风格、调性与建筑是否统一。(3分)

2. 总体规划平面美观度,主、次轴线与空间序列是否突出。(3分)

3. 植物种类搭配合理性、地域适应性。(2分)

4. 铺装材质色彩统一、品类精简,与建筑风格协调;构筑物造型统一、体量克制,主次关系合理。(2分)

5. 水景造型克制简约,充分考虑后期维保、冬季防冻放空,兼顾景观效果与低运维成本。(2分)

精装修设计(12分)

1. 装修风格、档次与项目定位及目标客群是否匹配。(3分)

2. 效果图表达水准、关键节点做法。(3分)

3. 材料选型合理性。(2分)

4. 户型优化有创意,复合使用逻辑、空间尺度感好无压抑局促。(2分)

5. 比例协调,存在细节精致度。(2分)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分)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1分)

设计深度

(3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1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分)

3.规划方案严格按照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徐州市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本标准化编制指南(试行)》要求报审成果标准执行。(1分)

设计说明(5分)

1.通过动画多媒体视频讲解的形式(MP4格式),阐述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视频播放总时长不低于2分钟,不超过5分钟。(3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1分)

3.各专篇设计说明。(1分)

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技术标部分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注:技术标(含视频讲解)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2.3.3

商务标

(10分)

投标人

业绩

(1分)

投标人自2023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注: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拟选派项

目负责人

业绩

(1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负责人业绩链接,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

注: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使用,不得兼得。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2分)

1.拟选派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建筑师)职称证书得0.4分;

2.拟选派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3.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4.拟选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5.拟选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0.4分;

注: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2.以上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均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证明材料:以证书为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投标人奖项(6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土木建筑学会等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设计奖等),市级每有一项得1分,省级每有一项得2分,国家级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市级自2023年11月1日(含)以来,省级自2022年11月1日(含)以来,国家级自2021年11月1日(含)以来。)

注:1.最多可提供3个业绩奖项,同一业绩获多次奖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计。

2.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公示网站信息)为准,同时附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 77.204. 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为准。

如无法链接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盛泉惠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三胞广场1号办公楼                             

联系人:赵森   电话:1982608125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B栋410室

联系人:万莉   电话:0516-83908186

11.招投标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16-66998691。

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2.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异议联系人:万莉    电话:15862162786

 

2026年 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