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信仪征生产厂房三期项目(B5、D3生产厂房及室外配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电信仪征生产厂房三期项目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仪开行审备[2025]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电信仪征生产厂房三期项目(B5、D3生产厂房及室外配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以东、国民路以北。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280m2。其中B5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9330m2(地上建筑面积38080m2,地下建筑面积1250m2),框架结构,地上4层,建筑高度31.6m;D3生产厂房建筑面积7950m2,框架结构,地上3层,建筑高度22.95m。室外配套工程占地面积约11380m2,包括土方工程、综合管网(含与前期管网衔接)、道路场地、景观绿化、海绵城市措施、照明、临时围挡、雨水调蓄池、埋地油罐基础等。
2.1.3 项目建安投资:约20462.09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309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暂定365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 招标范围:江苏电信仪征生产厂房三期项目(B5、D3生产厂房及室外配套)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
(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造价咨询(①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②造价审核及控制: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和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材料设备询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③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管理,主要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手续办理等)。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它要求:
3.5.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
(3)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4)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监理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监理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注:项目总负责人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5.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4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4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7.2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7.3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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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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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10分 投标报价:52分 企业综合素质:6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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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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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 (10分) |
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 |
3 |
①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方案的项目组织架构; ②项目管理体系; ③拟投入的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高效性; ④制度建设规划针对性。 优3分,良(2.9~2.7)分,中(2.6~2.1)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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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服务方案 |
2 |
①项目管理整体方案; ②项目管理团队的组成; ③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④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⑤项目管理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 优2分,良(1.9~1.7)分,中(1.6~1.1)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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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方案 |
3 |
①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②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③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④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优3分,良(2.9~2.7)分,中(2.6~2.1)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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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
2 |
①造价咨询整体方案; ②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 ③造价咨询团队的组成; ④造价咨询工作流程; ⑤造价咨询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 优2分,良(1.9~1.7)分,中(1.6~1.1)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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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8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3、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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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 素质 (6分) |
企业 业绩 |
3 |
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类似业绩: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至少3项符合的,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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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覆盖范围含全过程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全部满足得3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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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综合素质 (32分) |
项目总负责人 |
7分 |
(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每有一个加1分,满分2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获得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得2分,满5年及以上不足10年得1分,不满5年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具有多个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以年限最长的计算) (3)在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外,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至少3项符合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项目总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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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人员 |
25分 |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4.5分) (1)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 (2)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 (3)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1分。 2、项目组成员(满分20.5分) (1)项目管理专业人员配置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2名(不含项目管理负责人):其中1名项目管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另1名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3分。 (2)造价咨询专业人员配置情况 造价咨询人员2名(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土木建筑专业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安装工程专业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满分3分。 (3)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配置情况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①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人,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人。(满分3分)(注: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②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③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④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⑤测量或测绘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⑥给水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⑦网络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⑧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0.5分。(满分1.5分) ⑨安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加0.5分。(满分1分) 备注: 1、以上人员同一人只可得一次分,按最高分计,不可重复计分。 2、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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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 (52分) |
价格标准 |
52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2值为98%,Q2=1-Q1。 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备注: 1、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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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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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江北数据中心 |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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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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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寅 |
联系人:田明姣、刘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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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951053399 |
电话:0514-8082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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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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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072572675@qq.com |
10.备注
10.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 田明姣、刘平,联系方式:0514-80820678;通讯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2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