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606003-X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数投许[2026]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
2.3 工程类型: 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110.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旺庄路(珠江路一锡兴路)大修工程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阶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 390 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本工程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未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5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本次招标为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7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2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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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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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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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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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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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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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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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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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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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A栋1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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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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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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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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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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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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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059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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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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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177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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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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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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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21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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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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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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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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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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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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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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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2231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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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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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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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80595084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