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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通知(连公管办〔2018〕2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13 09:56:10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通知

连公管办〔2018〕2号

 

 各县(区)政务办(审批局)、灌南县招管办,市各行业监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的职责分工,厘清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市公管办联合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就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国土资源、国有产权、政府采购等行业的交易流程进行了统一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易主体应当按交易流程规范履行相应职能,对依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应当按交易流程规范进行交易。

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机构职能改革调整情况,对交易流程实行动态管理,将确实需要调整的意见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修订调整。

三、各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职权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建设工程交易流程

2.交通工程交易流程

3.水利工程交易流程

4.国土资源交易流程

5.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6.政府采购交易流程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联系人:薄鹏鹏,联系电话: 85868223 ,18261338189)

 

 


附件1

建设工程交易流程图

附件2

交通工程交易流程图

附件3

水利工程交易流程图

附件4

国土资源交易流程图

附件5

国有产权交易流程图

 

 

 

附件6

政府采购流程图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综合处           2018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