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部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3〕69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49号 )、《关于公布执行2023年第一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的函》(苏价采中心械函〔2023〕17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拟挂网采购产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产品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