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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短缺药品挂网产品调整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阅读次数:4052

关于公布短缺药品挂网产品调整结果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3〕41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协同做好短缺药品阳光挂网工作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2〕86号)、《关于2022年短缺药调整申报结果补充公布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20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短缺药品挂网产品调整结果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短缺药品挂网产品公布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