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苏公易发〔2022〕335号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短缺药品清单(2022年)的通知》(苏卫药政〔2022〕3号)、《关于协同做好短缺药品阳光挂网工作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2〕86号)的要求,对我省短缺药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短缺药品清单(详见附件1)为调整后的省短缺药品目录(原省短缺药品目录废止),实行直接挂网采购。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阳光挂网-短缺药品申报)申报相关资料。其中,未在省平台挂网的产品,企业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中短缺药品挂网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已在省平台挂网的产品(详见附件2),企业需申报挂网价格、全国其他省份现执行挂网价格、供货稳价承诺书。
二、省短缺药品清单外的原省短缺药品目录中的挂网产品(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分类采购-其他-原短缺药品调整申报(202212))申报其产品的挂网价格、全国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价格、产地省挂网价格、最低价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17:00。
附件:1.省短缺药品清单.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