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通土告字[2025]第21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30 00:00:00 来源:江苏省国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土告字[2025]第21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CR2025-011 兴仁镇孙家桥村 50117 商住
1.30≤容积率≤1.521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8000 39461.68 50(万元)
CR2025-012 兴仁镇孙家桥村 40981 商住
1.60≤容积率≤1.9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9000 43316.92 50(万元)
CR2025-013 金新街道元帅庙村 26432 商住
1.30≤容积率≤1.50 建筑密度≤30% 35%≤绿化率 70 7000 31427.65 50(万元)
R2025-010 金新街道文山村 21675 住宅
1.60≤容积率≤1.90 建筑密度≤25% 35%≤绿化率 70 7000 33357.83 50(万元)
R2025-014 川姜镇磨框镇村 87662 住宅
1.40≤容积率≤1.60 建筑密度≤30% 30%≤绿化率 70 17000 84155.52 5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上述宗地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2、R2025-010:地块内配套设施按本地块《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施,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归属地政府所有,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移交。 3、CR2025-013:地块内配套设施按本地块《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施,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归属地政府所有,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移交;商业、办公用房独立集中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不得以无实体墙方式分割销售、登记。 4、CR2025-011: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及履约金缴纳凭证或缴款证明与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成交无效;地块内配套设施按本地块《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施,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归属地政府所有,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移交;B地块设置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不少于700㎡,文化活动中心不少于3000㎡,健身房不少于600㎡,方案须征得兴仁镇政府同意,建成后移交给兴仁镇政府;商业、办公用房在A地块集中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A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不得以无实体墙方式分割销售、登记。 5、CR2025-012: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持《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及履约金缴纳凭证或缴款证明与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成交无效;地块内配套设施按本地块《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施,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归属地政府所有,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移交;商业、办公用房集中设置,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不得以无实体墙方式分割销售、登记。 R2025-014:地块内配套设施按本地块《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实施,其中非营业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动产权归属地政府所有,开发建设单位须无偿移交;地块内可设置商业、办公用房,如设置,应相对独立集中,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不得以无实体墙方式分割销售、登记。
二、竞买资格: 竞买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竞得人如为通州区外注册企业,则需在通州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联合竞买的按竞买申请确定的比例持股)。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竞买人、竞买人控制的子公司、控制竞买人的母公司或竞买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或竞买人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参加同一住宅用地竞买。对违反规定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认定为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参加南通市通州区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9日,到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0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CR2025-01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

2、宗地编号:CR2025-012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

3、宗地编号:CR2025-013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

4、宗地编号:R2025-010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

5、宗地编号:R2025-014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10月28日 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 至2025年10月30日10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27号

联 系 人:胡小姐、丁小姐

联系电话:0513-86511666

开户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地产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银行

银行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