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盐城市盐南高新区(G)[2024]2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5-01-02 00:00:00 来源:江苏省国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G)[2024]2号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0201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构港村 103125 工业
1.20<容积率≤2 建筑密度≤55% 绿化率≤15% 50 1300 6342.1875 10(万元)

1、宗地编号:2024020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7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城南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等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23日,到江苏土地市场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城南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1月24日起至2025年02月0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6日16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江苏土地市场网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40201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8时30分 至2025年02月0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8时30分 至2025年02月0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4日8时30分 至2025年02月08日10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本次出让宗地内保留现状建筑物53176.91平方米纳入宗地规划指标条件一并统筹。 G20240201开放大道东、园区路北侧地块带资产挂牌,保留现状建筑总建筑面积53176.91平方米、总价为20500万元,竞得人须将该20500万元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才能办理保留建筑的不动产登记,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该地块所有手续办理须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3、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4、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5、竞得人在竞拍成交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等材料,按须知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南高新区分局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受让人。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应提供《盐城市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南高新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外经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 (1)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2)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3)由市、县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

联 系 人:周志勇

联系电话:0515-866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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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