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宿迁[2024]C号 | |||||||||||||||||||||||||
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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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竞买人需在网上竞买申请时对拟定竞得项目开发主体的名称、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其中竞买人出资比例须大于50%)、成立时间等做出说明。
目前仍拖欠本市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单位或个人;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请参与竞买。
本期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24年6月17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将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自然人单独申请竞买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拟定开发主体声明、信用承诺书;单位单独申请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拟定开发主体声明、信用承诺书;联合申请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联合竞买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联合竞买各方营业执照等资格材料;如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竞买资格、报名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提供对应报名资格条件材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于2024年6月17日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17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宿迁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sq.com/GTJY_SQS/)(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17日起至2024年06月2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7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4(经)C开发区01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6月17日9时 至2024年06月26日10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成交人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动工建设,并在2027年2月30日内建成完工。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609室 联 系 人:钱光源 联系电话:0527-84396622 开户单位:宿迁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 |||||||||||||||||||||||||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