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自然资公告[2023]22号 | ||||||||||||||||||||||||||||||||||||||||||||||||||||||||||||||||||||||||||||||||
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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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淮自然(安)挂2023第5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993.72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2)淮自然(安)挂2023第6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933.43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3)淮自然(安)挂2023第7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729.23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4)淮自然(浦)挂2023第3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266.79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5)淮自然(浦)挂2023第6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638.12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6)淮自然(工)挂2023第3号。带建筑物挂牌,土地出让金中不含保留建筑物价款,竞得人须另付保留建筑价款903.40万元,土地成交后,地上保留建筑物均不得拆除,不得改变用途,由地块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地上建筑物价款收取和移交事宜。
(7)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在由耕地转用的土地上建设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项目。
(8)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具体出让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设有竞买人条件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设有特定条件的除外)。
因地块开发经营需要和属地纳税要求,土地竞得人如为地块所属辖区外注册企业,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自然人,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注册设立一家自然人独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土地竞得人如为联合竞买的,需在地块所属辖区内,按照网上竞买申请时约定的股东及股权比例,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27日,到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hallq.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淮安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ha.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17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淮安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hallq.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淮自然(安)挂2023第5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2、宗地编号:淮自然(安)挂2023第6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3、宗地编号:淮自然(安)挂2023第7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4、宗地编号:淮自然(工)挂2023第3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5、宗地编号:淮自然(浦)挂2023第3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6、宗地编号:淮自然(浦)挂2023第6号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10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9月28日9时 至2023年10月10日10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7—89000638 89000637 开户单位: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 ||||||||||||||||||||||||||||||||||||||||||||||||||||||||||||||||||||||||||||||||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9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