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浦口区工挂[2023]03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7 00:00:00 来源:江苏省国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浦口区工挂[2023]03号

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320111101019GB00014 浦口区永宁街道南至琥珀东路、西至乾鑫电器 31389.73 工业
工业用地
2≤容积率≤3 建筑密度≤50% 20%≤绿化率 50 130 650 3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开发区或开发区授权永宁街道全程监管。 2、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宁规划资源方案(2023)00456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如因生产工艺等需要,竞得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报规划资源部门审批后,对设计方案进行微调。 3、项目竣工验收后,经浦口经济开发区或开发区授权永宁街道书面同意后,项目内的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分割转让及销售对象不得为个人,受转让方需符合产业准入条件,并与开发区签订监管协议。除配套设施须自持外,其他地上建筑须由受让人自持30%以上。自持部分只能自用、自营或出租,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4、该地块非生产性用地(含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研发设施等)规模的占地比例不得高于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由受让人自持,不得分割转让。 5、该地块出让年限30年,自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1、宗地编号:320111101019GB00014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55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浦口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必须符合该地块集成电路制造的产业要求。 3、竞买人或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60天内须在浦口区永宁街道注册符合招拍挂条件的企业或在浦口区永宁街道内成立所持股份大于50%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进行地块的开发(已成立符合条件的企业除外)。 4、根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要求,竞得人应于竞得土地使用权后1个月内,引入具有省级及以上专业孵化器开发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负责对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具备该资质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26日,到http://58.213.65.178:801/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浦口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07月27日起至2023年08月0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16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http://58.213.65.178:801/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320111101019GB00014

报名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8月07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时00分 至2023年08月07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3年07月27日9时 至2023年08月09日17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 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天浦路28号

联 系 人:周鹏程

联系电话:(025)5828032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2023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