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以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组织入库,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市各乡镇
2.1.2工程规模:项目规模约10万亩,包括泵站、桥梁、渠道、渡槽、涵洞、机耕路、生产便桥、分水池、平田整地、清淤工程等;最终以2025年度实际批复计划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额25000万元;控制价:批复概算勘察设计费的100%
2.1.4设计周期要求为:(扩)初步设计和概算应在设计方案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应在(扩)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实际设计应满足省、市进度要求完成所有工作任务)。
2.1.5其他: 本项目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确定得分最高的前3名单位为中标入围单位,作为2025年度指定服务供应商。入围后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具体项目分配。
2.2招标范围:扬州市高邮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开展勘察设计形成初步成果、2025年度未被立项的,下年度继续由该中标勘察设计单位服务)初步设计编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规划布局(含实地踏勘、地块图斑比对衔接、地块种植现状核实、规划工程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做好部门规划衔接等,并形成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及投资明细表)、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概算等)】、按规范开展必要的勘察(包括设计所需要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和测绘报告、编制实施计划、配合编制施工标工程量清单、负责后续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项目调整、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编制及必要的补充勘察、核对竣工图编制、参与四方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的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类别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下列勘察测量资质类别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不能反映相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资格,且满足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3.3.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3.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在职职工任意一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12月2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农林大厦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新科路118号
邮编: 225600 邮编: 225600
联系人: 汤小健 联系人: 叶豪
电话:15052599960 电话: 1835274035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204240631@qq.com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