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5 10:11:04 来源: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智慧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9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智慧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AYX-202411016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最高限价: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采购需求:智慧办公(OA)系统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9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磋商活动开始前现场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2、方式:供应商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点击“医用设备”→点击“招标公告”→找到所投项目→点击“下载文件”。

供应商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180630/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html)。

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930分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930分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联系电话:0517-89670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国控创新创业中心9楼902室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15305239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娟

电   话:15305239292

九、“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