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农[2023] 76号《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
2.1.2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头桥镇6300亩。
2.2 其他:/
2.3 招标范围:2023年度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的所有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1)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审核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递交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审查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机电设备等质量,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要督促项目承包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4)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5)督促、检查项目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6)组织工程建设质量综合评定,签署工程检验认可书和工程付款凭证。
(7)定期向监理委托人书面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相关控制措施的情况。
(8)工程竣工后,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工程技术档案材料,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相关验收文件的签署,提交工程监理报告。
(9)在工程保修阶段,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承担质量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
(10)委托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11)监理人员配备:要求每个乡镇至少配备1名驻地监理员进行监理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3.443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7 其它:/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资格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2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3.10.1投标人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1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获取时间:2023年 8月16日至 2023 年8月21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获取。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 扬州市广陵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号五楼
联 系 人: 杨加伟
电 话: 15861368706
2023 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