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无锡供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2%股权 | ||||
| 项目编号 | WXCQG26021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5月2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6月24日 | |||
| 转让方名称 | 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复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供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20282MACGT6876M |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雨航 | ||||
| 住所 | 宜兴市丁蜀镇方钱村宜浦路88号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仪器仪表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茶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3 | ||||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张雨航 持有88% 股权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12% 股权 | ||||
| 2025 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04 | |||
| 净资产(万元) | 244.88 |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68.79 | ||||
| 利润总额(万元) | -16.22 | ||||
| 净利润(万元) | -16.22 | ||||
| 2026年04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251.42 | |||
| 净资产(万元) | 268.90 |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8.37 | ||||
| 利润总额(万元) | 2.12 | ||||
| 净利润(万元) | 2.12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苏地行YX(2026)资评字第0007号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12-31 |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额(万元) | 279.04 | 278.80 | |||
| 负债总额(万元) | 34.16 | 34.16 | |||
| 净资产(万元) | 244.88 | 244.64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1.64 |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是 |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 | ||||
| 其他重要事项 | 1、标的企业2025年主要财务指标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摘自企业2025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标的企业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实收资本为280.989万元,其中,转让方实缴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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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37.0968万元 | ||||
| 交易条件 |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 五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 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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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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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苏地行YX(2026)资评字第0007号《评估报告》。 4、江苏天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天目会综(2026)第0032号《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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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管理层应当与其他受让方平等竞争。现予公告管理层拟受让情况: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雨航拟参与本次受让。张雨航原持股比例为88%,拟受让12%。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3、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4、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5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 发改委 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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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邰经理 | |||
| 联系电话 | 0510-8283366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