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25998吨黄锈石砂石料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6 09:00:00 来源:张家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项目名称

香山花苑南侧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用房项目25998吨黄锈石砂石料

项目编号

ZCQZ2026005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

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

批准时间:

2026514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26 5  26

挂牌终止日期:

2026 615

转让方名称

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标的信息

25998吨黄锈石砂石料

其他信息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ZJG(20260417-00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2026年 4月17 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8.5978

特别事项

说明

1、自公告期内每周一至周五9:00-16:00可预约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现场勘查联系人详见公告最下方联系人处。

2、保证金一般为转让底价的10%-30%,最低不少于1万元。

3、受让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所有受让款项后,办理转让标的交割手续,在完成转让标的交割手续后,转让方将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4、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5、标的以现状交付,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受让方应于竞价前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

6、涉及交割事宜,均由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自行负责,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底价格(万元)

 人民币  28.5978 万元

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金额

 5.71956      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资产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至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终止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款的一部分

在成交后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限购等规定禁止的情形。

备查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2.国有资产基本情况登记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清单资产权属证明

4.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委托协议转让合同

6.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竞价

加价幅度(元整)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6年 6月 17日

上午9:30-9:50

延时竞价周期

60S

交易程序

1、办理注册:意向受让方可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投标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须办理专用数字证书并注册入库,详情也请查看“用户手册”。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若未在省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须使用系统可识别数字证书注册。数字证书包含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APP)和介质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需下载江苏省移动CA互认APP(标信通APP、标证通APP等),并在APP中申请数字证书;介质数字证书需在相应的CA 机构进行申请,其中如需办理CFCA数字证书,用户可自行前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29号柜台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12-58682391。

2、交易报名:意向受让方办理网上入库并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在系统中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并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即为报名成功,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满前将报名所需的书面材料提交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产权交易科1108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幢11层备查和存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和办理CA锁的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密码和办理CA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意向受让方(竞买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电子竞价(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3、报名审核: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4、确定受让方:至本公告挂牌期满,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电子竞价(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网络竞价)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至本公告挂牌期满,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经转让方同意后,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5、发送《成交通知书》:确定受让方后,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通知书》。

6、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同时将交易合同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7、支付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价款,成交公告发布后,受让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剩余价款转入交易中心账户。交易双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对优化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竞价方式交易服务费收费结构的请示的审核意见》(张发改价〔2026〕8号)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

8、发送《进场交易证明交易凭证剩余价款到账后,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发放《交易凭证》。

9、资产交割:交易双方凭《进场交易证明交易凭证进行资产交割,转让方需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受让方完成交割手续。

10、资金结算:资产交割完成后,转让方通过向交易中心提出资金划转申请,具体资金结算办法、程序等应遵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工作规程(试行)》执行。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亲自至实地勘察,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本转让公告要求参与本项目,竞得后未能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网络竞价)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拒绝签订《转让合同》以及交割等手续的办理。(4)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无法签约的。(5)签约后不按约支付全额转让款的。

3.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对于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项目,经转让方同意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并需将相关资料送交易中心入档备查。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提供身份证明前提下,可在公告期内查询《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按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对优化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竞价方式交易服务费收费结构的请示的审核意见》(张发改价〔2026〕8号)规定收取相关服务费(http://www.szzyjy.com.cn:8086/zjgsfzx/031003/031003001/20240328/51354a20-b88e-421c-ba94-c54c39ddfbf5.html),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此项成本。

联系方式

转让方标的咨询

蔡伟

18862330972

现场勘查联系人

蔡伟

18862330972

交易中心

王先生、蒋女士、   黄女士

0512-58699065

技术支持

陈先生、赵女士

0512-5897292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