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吴越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0 00:00:00 来源: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无锡市吴越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WXCQZZ26001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不低于20000万元不高于8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不超过38.04%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不超过79878万元,具体视征集情况而定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1.96%,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8.04%。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以下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至少一家符合增资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0万元不高于80000万元。其中新增投资人1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新增投资人2投资额为50000万元~60000万元

3、增资价格(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增资终结条件:

未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方,或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增资企业注册资本130100万元,实缴80100万元。

2 评估基准日2025930日后,增资企业原股东 无锡市高新区文商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分别认缴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50000万元,并已完成6000万元货币实缴。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无锡市吴越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无锡市新区鸿山镇至德大道813-2
法定代表人 邹如春 成立日期 2008年03月18日
注册资本(万元) 130100 实收资本(万元) 801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214673041245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0
增资企业股权结构 无锡市高新区文商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持有比例:10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4 2023 2022
资产总额 210712.42 80695.39 30232.33
负债总额 149198.81 60719.89 10036.88
所有者权益 61513.61 19975.50 20195.45
营业收入 1854.88 7.78 0
利润总额 2529.05 -219.95 -17.88
净利润 1915.42 -219.95 -17.88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无锡市高新区文商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无锡市高新区文商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投资

6 )新增投资人 2 注册资本不少于 1 0亿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将10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3、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4、 本项目增资结果须经增资人确认,增资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投资人的最终股权比例及对应的投资金额,投资人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1000 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安排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1月20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02月14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设定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1)如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符合“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要求,经增资企业确认,确定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2)意向投资人数量、意向投资总额超出计划范围内的,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增资价格、增资款项支付方式、增资企业现有债务的承担方式及意向投资方的对此担保方式和担保能力;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28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