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23 00:00:00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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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320100CB00002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增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增资企业: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2 项目内容:公司设立于2024年12月,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南路9号高铁网谷B座610-2室。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资企业)为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集团)下属子公司,拟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一家投资方,持有增资企业5%股权。本次增资款不低于115.7895万元,其中105.2632万元计入增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对应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5%股权,剩余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

      1.3 项目批准情况:

      (1)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二届二百九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宁交集董(2025)10号;

      (2)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8号;

      (3)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7月18日);

      (4)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025年8月23)。

      1.4 挂牌起止日期:

2025年12月23日-2026年2月24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参选人,每次延长公告期限5工作日,最长延期2次。

      1.6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2.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2.1 企业名称: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2.3 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E8EXK381

      2.4 注册资本(万): 2000.0000(人民币)

      2.5 法定代表人: 刘效东

      2.6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南路9号高铁网谷B座610-2室

      2.7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计算机系统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8 职工人数: 18人

      2.9 所属行业: 有限责任公司

      2.10 其他: (1)截至评估基准日挂牌日,增资方已实缴1350万元,未实缴完毕。 ①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 ②北京智行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150万元; ③南京智驾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0万元; ④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额为200万元。 (2)股东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认缴比例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注册资本金的全部出资,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认缴比例于2025年12月17日完成注册资本金的全部出资。2025年12月19日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目前正在审核中。

3. 增资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1) 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 北京智行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3) 南京智驾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

      (4) 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4. 增资企业审计情况

      4.1 2022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1.1 审计机构: 0

      4.1.2 审计报告编号: 0

      4.1.3 资产总计(万元): 0

      4.1.4 负债总计(万元): 0

      4.1.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0

      4.1.6 营业收入(万元): 0

      4.1.7 利润总额(万元): 0

      4.1.8 净利润(万元): 0

      4.1.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增资企业成立于2024年12月18日。

      4.2 2023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2.1 审计机构: 0

      4.2.2 审计报告编号:

      4.2.3 资产总计(万元): 0

      4.2.4 负债总计(万元): 0

      4.2.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0

      4.2.6 营业收入(万元): 0

      4.2.7 利润总额(万元): 0

      4.2.8 净利润(万元): 0

      4.2.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增资企业成立于2024年12月18日。

      4.3 2024年度(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4.3.1 审计机构: 0

      4.3.2 审计报告编号:

      4.3.3 资产总计(万元): 0

      4.3.4 负债总计(万元): 0

      4.3.5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0

      4.3.6 营业收入(万元): 0

      4.3.7 利润总额(万元): 0

      4.3.8 净利润(万元): 0

      4.3.9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增资企业成立于2024年12月18日。

5. 增资企业资产评估情况

      5.1 评估机构: 北京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2 评估报告书编号: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16-136号

      5.3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 评估基准日: 2025/04/30

      5.5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0

      5.6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0

      5.7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2150.0000

      5.8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350万元,尚未实缴完全,本次评估是模拟注册资本足额缴纳状态下的企业价值。 (2)有,详见评估报告。

6. 企业拟募集资金底价及支付要求

      6.1 价格(万元): 115.7895

      6.2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6.3 支付期限要求: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扩股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和研发工作

8. 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1)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47.5%;

      (2)北京智行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600万元,持股28.5%;

      (3)南京智驾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00万元,持股9.5%;

      (4)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200万元,持股9.5%;

      (5)投资方认缴出资额105.2632万元,持股5%。

9. 保证金

      9.1 参选人须缴纳交易保证金40万元;

      9.2经增资企业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价资格。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意向投资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9.3意向投资方如被确定为投资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转为增资价款;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

      9.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企业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增资企业同时承诺,如因增资企业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增资协议》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②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③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投资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和《增资协议》的。

10. 重大事项说明

      无。

11. 投资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投资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时间须不低于5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意向投资方实收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报名时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2022年、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每年均不低于4000万元(报名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3)意向投资方应拥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时须提供截至挂牌公告发布当日的企业信用报告);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5)意向投资方自企业设立之日起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证书(报名时须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7)出资要求:限定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并明确出资期限,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付清;

      (8)股权锁定期要求:为维持企业股权结构稳定,设置投资方自增资完成之日起3年内,未经股东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次增资获得的股权;

      (9)本次增资扩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12. 投资方须承诺的事项

      (1)承诺已知悉、同意参与增资企业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持股比例为5%,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5%,北京智行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8.5%,南京智驾共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9.5%,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9.5%。

      (2)承诺将无条件配合贵公司对我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贵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主要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在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4)接受《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所有条款,并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时签订《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章程》。

      (5)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本次所支付款项来源合法;承诺在《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生效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

      (6)承诺在成为增资企业股东后3年内(自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转让让所持增资企业股权。

      (7)承诺已知悉并同意增资企业增资后的公司章程,认同对增资企业增资后的治理结构安排。

      (8)承诺同意增资企业增资前的企业资产与债务。

13. 增资终止的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交易行为批准单位同意,增资企业有权终止此次增资扩股项目:

      (1)出现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增资扩股行为无法进行;

      (2)投资方违反本方案的规定;

      (3)出现投资方的声明、保证、承诺等无法兑现或者其网络竞价文件中内容经查与事实不符的。

14. 投资方的遴选方式

      14.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

      14.2意向投资方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意向投资方报名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3)最新一期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文件;

      (4)近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意向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7)截至挂牌公告发布当日的企业信用报告。

      (8)市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证书。

      (9)《承诺函》(详见附件)。

      意向投资方须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报名,网络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提交至交易中心。

15. 备查文件

      15.1 相关批文、决议:

      (1)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交通集团二届二百九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宁交集董(2025)10号);

      (2)南京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8号;

      (3)南京空地数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7月18日);

      (4)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025年8月23)。

      15.2 审计报告: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4月30日净资产审计报告书

      15.3 评估报告: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5.4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5.5 法律意见书: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的法律意见书》(2025年9月23日)

      15.6 其他文件: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8月份财务报表、《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2025年12月9日)、部分股东出资情况相关材料(2025年12月)。

16. 其他说明

      (1)本公告仅为本次交易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申请投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增资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应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意向投资方须在确定投资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详见附件)。

      (3)本项目自确定投资方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需自确定投资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

      (4)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17. 联系方式

      增资企业: 领创智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南路9号高铁网谷B座610-2室

      联系人: 陈婕妤

      联系电话: 13042526562

      交易中心: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10室、2222室

      联系人: 崔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710

附件

      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