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餐旅实训楼和小会堂(学术报告厅)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1 17: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餐旅实训楼和小会堂(学术报告厅)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2557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0-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餐旅实训楼:1-5层;

小会堂(学术报告厅):1层

租赁面积约(㎡) 6205.92㎡,其中餐旅实训楼:1-5层5655.76㎡,小会堂(学术报告厅):1层550.16㎡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60日历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押金 3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临时占用(最迟于2025年12月31日交付)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内,环境优雅,交通便利,紧邻青年路高架,距盐城高铁站车程约10分钟,距盐城南洋国际机场约9公里。现用于集住宿、餐饮、会议、培训为一体宾馆经营,配有停车位(可停放约50辆轿车)。
其他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7.56万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3-31
评估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68万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盐城师范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5年秋学期第4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师范学院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出租标的物以现有建筑物及现有配套设施设备为准,现有配套设备、设施由出租方造册移交给租赁方使用。

三、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勘察,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五、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双方《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的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租赁期满退场或提前退场的,不得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装修改造费用的请求。

八、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因上级单位行为等原因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出租方按承租方实际经营天数收取房屋租金;所涉及的押金按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与承租方多退少补。

九、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的规定。

十、房屋租赁用途:经营项目仅限于宾馆、餐饮、会议、培训场所等用途。不得用于桑拿、 洗浴(含足浴)、KTV 等经营项目,不得经营、仓储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价报名时在承租承诺函中明确房屋租赁用途。如果需要增加其他经营项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并书面报告出租方审核并批准同意后方可增加;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十一、合规性及可行性要求: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宾馆、餐饮开业前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及设计规范,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项目合规性。承租人须对所有涉及的施工安全负全责,负责施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政府、协调周边居民等。若需出租方提供配合工作的,出租方积极配合。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标的不接受除企业外的其他自然人或组织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企业法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承租企业经营范围中应有宾馆或餐饮业类。
(三)承租方在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所有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二、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签署承租承诺函和出租方提供的意向承租人承诺函,提供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的承诺内容。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交付。(《房屋租赁合同书》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前,需先联系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内。
2.联系人:纪老师,电话:13921841532。
3.在公告报名截止前,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4.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査勘,在随后的交易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5.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0-11 至 2025-10-24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报送的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承诺函。
4.承租承诺函。
5.出租方提供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必须提供)。
6.电话信息及开票信息(公告附件下载,如不上传默认不开票)。
7.提供承租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9.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租赁/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书模板.PDF

承租承诺函.doc

意向承租人承诺函模板.docx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前,需先联系盐城师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内。

2.联系人:纪老师,电话:13921841532。

3.在公告报名截止前,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4.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査勘,在随后的交易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5.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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