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生产边角料和生产废料垃圾公开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5-09-29 17: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一批生产边角料和生产废料垃圾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WZ25015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9-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0-2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转让底价(元/吨)
1 生产边角料 以实际为准 1 1000
2 生产废料垃圾 以实际为准 1 0.00
合计 1000(含税)
存放地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罗村下沈村
标的现状 交付方式:实物预计每周两次进行交付(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交付期限;1年
现状及交付数量:生产边角料预计220吨,材质为各类针织及梭织面料边角料;生产废料垃圾预计150吨,主要为边角料(萝卜丝状)、缝纫线头和少量生活垃圾(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标的数量以实际交付称重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吨) 1000(含税)
评估基准日 2025-06-30、2025年8月27日
评估机构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吨) 1000(含税)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江苏晶昇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792349402J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晶阳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九、成交后,本次标的物的处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十、本项目公告挂牌价格为每吨单价,通过本次挂牌确定的成交金额亦为每吨成交单价。预估数量为生产边角料220吨,生产废料垃圾150吨,实际交割数量以交易双方最终称重为准,成交总价按每吨成交单价乘以实际交割数量计算。如本次转让标的最终成交价格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生产边角料的溢价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需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 2016第32号)关于交易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日联系
孔女士
0519-8268186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9-29 17:00:00至2025-10-20 17:00:00
报名手续 一、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现场踏勘函;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4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或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四)本项目成交方已缴纳的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且交易双方完成所有标的物的交割及交易价款的结算的前提下,扣除江苏产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退还至成交方。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元/吨) 1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09-29 17:00:00-2025-10-21 15: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为500元;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收费为1000元;3万元以上,收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底价部分0.8%加上溢价部分0.6%;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服务费的底价基数为挂牌单价*实际交割数量,总成交价为成交单价*实际交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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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徐先生
咨询电话 025-83163387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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