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00辆老旧公交车整体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202509170006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9月19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
批准文件 | 1、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23号; 2、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2025】第7号; 3、淮安市现代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4、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5、淮安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备案)表。 | ||||||||
转让方名称 | 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物 概况 | 基本属性 | 车辆品牌 | 金龙牌 | 生产厂家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车辆牌号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启用日期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规格型号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
1、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抵押和司法诉讼纠纷,无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不组织意向受让方集中现场勘察,标的物相关具体资料可咨询转让方。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以现场现状为准,受让方在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为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00辆老旧公交车整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其载明所有人为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如发生产权纠纷,由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承担。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中泰评报字(2025)第S0806060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5月20日 | ||||||||
评估价格 | 人民币555万元 |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555万元 (若产生竞价,以最终成交价确定)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2、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要求,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成交价款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产权交易双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便于数字人民币结算交易价款。 钱包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江苏银行淮安东湖支行; 钱包ID:0092116339400007;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名材料单位名称要与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报名;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缴款单位及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认为受让方后,成交价款的缴款单位名称均要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00辆老旧公交车整体公开转让项目,在该项目转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须将车辆报废处置完毕,并提供车辆注销证明、报废证明、气瓶报废证明及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出具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证明。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不得竟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6、车辆受让后不过户,车辆受让后不可运营(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7、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8、如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报名系统(承诺书见公告附件,意向受让方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 ||||||||
备查文件 | 1、批准转让文件; 2、产权权属相关证明; 3、评估报告;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受让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报名系统。 (二)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所有的材料; 5、《意向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上传到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登记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www.ejy365.com )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4008289082。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平台上发布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5.5万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交易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交易服务费和交易成交价款后,受让方所缴交易保证金原路返还。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将及时原路返还。 4、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放弃受让的,该行为构成违约,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方申请,将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转让方,补偿转让方损失。 (五)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六)为确保您及时掌握产权交易全流程进展,请在公告截止日后持续关注易交易产权交易系统,以便第一时间接收后续产权交易资格审核通知、网络竞价等重要信息。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0517-83638018 | |||||||
联系人:许先生(转让方) | 联系电话:13951266808 | ||||||||
投诉电话:徐先生 | 联系电话:0517-83638591 |
4、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