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淮阴工学院萧湖校区芙蓉苑学生宿舍东侧连廊南房屋(用于学生超市)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5217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7-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0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竹巷街61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商业 | 所在层数 | 1层 | ||||
租赁面积约(㎡) | 80 | 租赁期限(年)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结束前1个月甲方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和要求见附件),考核达80分(不定期检查平均分)以上,续签下一年合同。)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元) | 50000元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该校区位于淮安区河下古镇,在校师生2200余人,紧邻旅游商业圈,承租方自负盈亏,校方不承诺对学校封闭式管理,校方仅提供现有门面房,经营区域需要承租方进行整改,达到并符合消防要求,且涉及通道门、连廊封闭,会给学生购物带来一定的不方便。请谨慎报名。 | |||||||
其他情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6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1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 | 116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淮安市淮阴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797423341E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14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淮阴工学院 | |||||||
特别 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学生超市,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并按照学校规定经营,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大润发优鲜APP原价商品(特价、活动商品除外),商品价格需向学校报备。不得经营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管制刀具、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蚊香器、蚊香、自加热类商品等),不得制作销售三餐主食、热食加工及油炸类小吃(含二次加热,包括烤肠、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面饼、饺子、汤圆、甜品、饭团、盒饭、肉串等食品),不提供热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九、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资质,经营范围、服务项目及相关经营管理要求详见公告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请意向承租方仔细查阅相关材料,审慎报名。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有对公账户),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报名承租; (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三)具有经营超市的高校服务经历,要求正在服务的省内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家;经营面积80平方以上。须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成交后提供原件核查); (四)提供2025年1月至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有税务和社保部门盖章); (五)提供超市商品价格保障措施方案及承诺书; (六)须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自公告发布日起近三年内,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 (四) 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管理和考核; (五)承租方需对经营范围、销售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做出承诺,商品价格不高于大润发优鲜APP原价商品(特价、活动商品除外,提供超市商品价格保障措施方案及承诺书,销售商品零售指导价和销售价格应定期向出租方报备。 (六)意向承租方如签署合同时或在租赁期内品牌授权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到期的、须在到期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 |||||||
标的交割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办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合同一年一签,出租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见合同。 不接受联合体、借用他人资质、网店报名。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com.cn)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察现场前需先联系淮安市淮阴工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供应商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踏勘地点:淮安区竹巷街61号淮阴工学院 2.联系人:杨军,电话:18932323927 3.踏勘时间安排:7月30日、31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其他时间不安排。 4.意向承租方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参加报名所需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7-24 09:00:00 至 2025-08-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下载)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公告发布日后的查询截图); 6、正在服务的省内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家;经营面积80平方以上。提供相关业务合同原件扫描上传(成交后提供原件核查); 7、提供2025年1月至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有税务和社保部门盖章); 8、现场踏勘确认书(完成现场踏勘,校方出具); 9、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0、提供超市商品价格保障措施方案及承诺书; 11、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均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5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增价幅度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交易所:朱先生 025-83163383 出租方:杨军18932323927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非工作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