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校内48号楼一楼西侧商业用房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19 09: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校内48号楼一楼西侧商业用房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1775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6-19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7-0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学生公寓48号楼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约(㎡) 房屋建筑面积约100㎡(另附周转场地面积800㎡) 租赁期限 至2030年7月31日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 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15天(最长可免15天租金,原租户不享受) 承租押金 6个月成交月租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该房屋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 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校园内,周边分布有食堂、学生公寓等
其他情况 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941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4-17
评估机构 镇江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700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科技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7159D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江苏科技大学校长办公会(2024年第1期)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科技大学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分隔经营,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分隔经营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以智能快递柜为主的校内快递服务(快递服务仅限邮政管理局归口管理快递业务),快递服务不允许超出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十、风险提示:向承租须具备整合各家快递企业的能力,能够与快递企业或快递区域代理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快递区域代理企业需有相应快递企业区域代理证明材料),代理集中配送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校内快递,整合的快递企业须包含顺丰、邮政(EMS、包裹)以及以下6家公司中的至少3家:圆通、中通、申通、韵达、极兔、京东江苏科技大学无义务协助意向承租方进行快递企业整合,意向承租方不能以快递企业整合不进校园拒签合同或拒不承担违约责任。意向承租方须在2025年9月1日前按出租方要求与快递企业签署长山校区校内快递合作协议,否则出租方不予交房,出租方给予15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仍未按出租方要求与快递企业签署长山校区校内快递合作协议,出租方解除合同重新招租,宽限期内出租方有权安排快递收发。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快递服务相关;
(三)意向承租方须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有效期截止日早于2030年7月31日,须书面承诺在承租期内保持证件连续有效);
(四)意向承租方须具有江苏省内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要求正在合作的江苏省内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家,提供相应合同协议复印件及相应高校联系人、联系方式用于验证;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无3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起)的行政处罚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3年以内(截止公告发布日起)的失信记录。

标的交割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支付。(《房屋租赁合同书》详见公告附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法人不得参与本次房屋招租项目:

(一) 目前已在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梦溪校区实际占用或已取得房屋租赁项目承租资格的(租赁合同期晚于2025年8月31日);

(二) 近五年来在与江苏科技大学的承租活动中有因合同履行与学校产生纠纷的,以及正在处理过程中的。

(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上述条款由出租方进行筛查确认。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前需先联系江苏科技大学相关人员,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意向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晖路666号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
2.联系人: 殷建,电话: 15862970799(周一至周五)
3.意向承租方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人不需提供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及资格承诺函进行现场勘测,并现场登记,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4.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5.意向承租方须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中明确经营范围及类别,由出租方进行初步资格筛查。
6.本项目不接受未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的报名。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6-19 09:00:00 至 2025-07-02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
4、出租方出具的踏勘证明;
5、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登记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如有效期截止日早于2030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应书面承诺,见本公告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6、不少于2家江苏省内高校快递合作案例证明(提供相应合同协议复印件及相应高校联系人、联系方式用于验证);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8、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3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秒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25-83163383
出租方:联系人:殷建 联系方式:15862970799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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