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5年6月13日
项目名称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山东路188号B座101室、201室2套房产整体转让及2部车辆转让 |
项目编号 |
CQ(2025)第5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6月26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转让 |
标的 概况 |
标的1.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山东路188号B座101室、201室2套房产; 标的2.沃尔沃轿车1辆(车牌号苏LA035T); 标的3.迈特威轿车1辆(车牌号苏LHA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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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标的1:江苏省镇江市中山东路188号; 标的2、标的3:镇江市京口区恒美嘉园门口停车场(恒顺商务大厦楼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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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1: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山东路188号B座101室、201室2套房产资产,权利人为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动产证为镇房权证京字第21651666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41年7月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0.2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85.62平方米);不动产证为镇房权证京字第21651667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41年7月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4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207.02平方米)。房地产位于中山东路188号B座(紫金大厦),位于2楼,房号为101室、201室。房屋所在大厦建成于2003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该房产外墙装饰面为玻璃幕墙,内墙装饰面简单装饰,室内水、电、消防、通风等设备齐全。该房屋现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水、电、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欠费现象。 标的2:沃尔沃VCC6474H27轿车1辆,权利人为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苏LA035T。购置日期为2019年11月,已行驶里程数为54448公里,最近一次保养时间为2025年1月,日常使用强度较低,可正常使用。 标的3:迈特威WV2D887H轿车1辆,权利人为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车牌号为苏LHA505。购置日期为2013年9月,已行驶里程数为89118公里,最近一次保养时间为2025年1月,日常使用强度较低,可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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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标的1:382.23 标的2:14.3 标的3:12.3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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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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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万元) |
标的1:382.23 标的2:14.3 标的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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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321100716868630A 注册地:镇江市恒美嘉园31幢第5层6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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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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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出让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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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镇江市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5(05)号 |
特别 告知 |
标的1:中山东路188号B座101室虽然描述的是101室,实际上是在2楼,与中山东路188号B座201室已经改造连接成1个整体。该不动产结构为钢混结构,层高3.6米,房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钢筋砼框架柱梁,现浇钢筋砼屋面楼面板,砖墙,外墙装饰面为玻璃幕墙,内墙装饰面简单装饰。楼地面为水泥地面。室内毛坯顶棚。门窗为铝合金窗,木门、旋转玻璃门。室内水、电、消防、通风等设备齐全。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将报名书面材料递交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余款,转让方与受让方同时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和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3、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产权变更期间)市场价格波动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资产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资产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5、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6、意向方承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按规定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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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受让方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交清,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不动产移交,与受让方办理过户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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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自受让方缴清交易服务费及全部交易款项后,转让方将不动产移交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协助转让方办理本资产的交接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本资产的交付。同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确认书》等要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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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查看标的,联系方式:张丽1505089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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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 至2025年6月26日下午15:3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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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zhenjia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1、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作出承诺); 5.承诺函(公告附件) 6.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需对受让方资格条件作出承诺); 3.承诺函(公告附件) 4.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1、转让标的请示(恒国贸清〔2025〕1号)、批复文件 2、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191号) 3、评估结果核准通知书: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25[06]号 4、资产清单表 5、标的1、标的2、标的3简介、要求及图片 6、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 8、被委托人身份证 9、标的1不动产证;标的2、标的3登记证、行驶证、购置税完税证明、最近一次的交强险保单、购车发票 10、进场交易委托书 11、企业决策决议:江苏恒顺集团镇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12、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场交易通知书:镇国资转备2025(05)号 13、进场交易登记表 14、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15、转让合同样本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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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标的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114.6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标的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4.2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标的3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将3.6万元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指定账户(应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无效),以确认其参与竞买。意向竞买人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竞买未成交,所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如竞买成功后我“中心”将保证金转为项目价款,如违约则转为项目违约金,如买受人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转让方违约则须另行承担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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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有底价增加 |
增价幅度 (万元) |
标的1:每标的:10 标的2:1 标的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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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5年6月30日 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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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和镇政发[2018]44号文件规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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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承诺函格式文本》、《收费标准》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时斌 0511—88058966 |
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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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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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7016室 |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润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镇江市分行
账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按照网上投标报名获取的账号信息进行正确操作。
交易价款余款缴纳账户:交易系统中保证金账户
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款银行
账户户名: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账号:000001007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