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快递中心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8 09: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快递中心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5151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28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层
租赁面积约(㎡) 435.72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30天(免租金,不包含在租期内,原租户不享有) 承租押金 为成交年租金的10%和水电费履约保证金3000元整之和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在租(原租赁合同于2025年7月31日到期,本次租赁合同生效时间和本次招租确定的承租方进场以出租方通知为准,不早于上述时间)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地处南通市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周边商业发达。
其他情况 房屋用电总功率是额定的,无法增容。如原承租方未继续承租标的,将于出租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52933.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5-04-25
评估机构 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352933.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南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通大学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校园快递业务,不得超过出租方规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南通大学经营用房按照6元/月/平方米收取物业管理费,按年支付,一年收取一次,须签订《南通大学经营用房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仅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机构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为快递服务系统的第三方平台,意向承租方(或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须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备案材料(不含末端网点备案登记表),许可证地域范围须包含南通;

(三)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中国政府采购买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一年内意向承租方(或总公司或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至少5名员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人员劳动合同;

(五)意向承租方须具有高校快递服务经验,要求正在合作的高校案例数量不得少于2个;

(六)意向方须具备物联网智能无人车设备/产品能力,具备使用无人车提供快递包裹配送上门服务的能力并且在江苏省高校范围内无人车部署具备一定规模,车辆不少于10辆,需提供无人车与高校内站点的同框现场照片。

(七)意向承租方须至少与5家主流快递企业签约总对总合作协议,包括中通、圆通、韵达、申通、极兔、顺丰、京东、德邦等物流企业;

(八)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九)意向承租方近五年内未在高校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违约行为被甲方提前解除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报名承租;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自行勘查现场,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工作不详细的承租方承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作任何答复。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报名和交易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12217、15962950812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5-28 09:00:00 至 2025-06-11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快递服务系统的相应系统截图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页截图;

4、提供至少5名员工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至少2家高校的服务证明材料(提供经营合同),合同主体与意向承租方非同一主体的或合同对象非高校的,为无效材料;

6、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无人车与高校校区实景同框现场照片、校区联系人、电话;

7、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至少与5家主流快递企业总对总合作协议电子件(合同主体与意向承租方非同一主体的或合同对象非主流快递企业的,为无效材料);

8、出租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高校服务过程中未因重大违约行为被甲方提前解除合作关系的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竞价形式为网络一次性报价,每位竞价参与方只有一次充分报价机会,由出价最高者为该项目标的成交方。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四、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其他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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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交易所: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25-83163376

现场踏勘: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12217、15962950812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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