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河船闸一批拆除的构筑物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WZ25005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5-2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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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 | ||||||||||||||||||||||||||
标的现状 | 闲置报废,详情见附件(报废构筑物清单)具体以实际现状及移交实况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038908(不含税)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04月16日 |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行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038908.00(不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三河船闸管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MB1548991M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蒋坝镇省三河船闸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时殿亮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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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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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省三河船闸管理所支委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九、根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工程量,待拆除的船闸(三河船闸)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筑物包括船闸本体、上下游靠船墩、及4间启闭机房、上闸首交通桥,拆除船闸的混凝土设计用量约15000立方米(含桩基础)、钢(钢筋、紧固件)设计用量约768吨(含桩基础)。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涉及的构筑物由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拆除,需分四次拆除:①拆除下游靠船墩及护坡,已于2025年5月中旬开始拆除,计划就近放于施工区域,待本次成交后一并移交受让方;②拆除下闸首设备及北侧、闸室北半幅构筑物,拟于2025年6月份开始拆除;③拆除公路桥及上闸首设备及构筑物,拟于2025年10月份开始拆除;④拆除下闸首及闸室南半幅构筑物,拟于2026年10月份开始拆除。(综合考虑放坡开挖影响现管理所建筑安全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存在某些部位无法完全拆除),拟于2027年1月底前完成拆除。 十、以上所有工程设施自上而下进行机械破碎拆除,上闸首拆除至高程▽3.5m(底板),下闸首拆除至高程▽2.6(底板),闸室拆除至高程▽4.0m(底板)。土建施工单位每批次拆除后报废物资临时存放拆除地点附近,每批次集中运出,具体时间安排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安排,以转让方具体通知为准。现场移交报废物资为土建施工单位自然拆除状态,存在二次混凝土破碎和钢筋切割可能。有进出场施工便道可以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使用但不得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十一、具体资产请以现场查勘实物为准,受让方自行判断拆除资产可利用数量进行总价报价,以报价总价参加竞买。 十二、本次转让转让方提供财政非税票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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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第一次进场前需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待最后一批报废物资全部清运完以后,三个工作内退还。报废物资清运需根据拆除进度及时清运出场,接转让方通知后,存放超过3天,将按10元/吨天收取存放费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ejy365.com)的《e交易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踏勘联系人:陈工 电话:18360771133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5-23 17:00:00至2025-06-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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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104000元,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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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5-23 17:00:00-2025-06-10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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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朱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9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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