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新沂市新安街道城关路4号景云华府13号楼商业房地产及20个地下车位转让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2 08:00:00 来源: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交易机构:徐州淮海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徐州新沂市新安街道城关路4号景云华府13号楼商业房地产及20个地下车位转让 项目编号 HHCQ2025ZC0235A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5-22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6-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结。

标的坐落 该转让标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安街道城关路4号景云华府,北至利民东巷,南至星光路,西至利民路,东至城关路。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繁华程度较高;有星光路、城关路等交通主次干道,对外交通的通达性优;附近500米内有锦绣华庭、市政府等公交站,有21路、10路及1路等多条线路,交通便捷度较优;附近有公园、学校、医院、餐饮酒楼、银行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较齐全,公共设施完备度较优。
标的现状

1、转让标的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新安街道城关路4号景云华府13号楼商业房地产及20个地下车位。该转让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或有事项。

2、该标的商业房地产已有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苏(2025)新沂市不动产权第0013910号”,证载内容如下:

(1)权利人: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坐落:新安街道城关路4号景云华府13号楼;

(4)不动产单元号:320381001045GB01562F00130001;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7)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6010.17㎡/房屋建筑面积:4956.83㎡;

(8)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1年03月28日起2051年03月27日止;

(9)权利其他状况:

   共用宗地面积:6010.17㎡;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6010.17㎡;

   房屋专有建筑面积:4956.83㎡,房屋分摊建筑面积:0.00㎡;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房屋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1-3,屋顶层。

3、20个车位为标准车位,建筑面积624.66平方米,车位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5-04-22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600000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新沂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699342230U

转让方承诺

1、转让方承诺拥有委托转让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已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转让方相关的标的转让委托权限已经由主管部门做出了相关的授权,并经过有效内部决策,不存在委托无效的情况;

2、转让方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转让方保证转让成交后,将根据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融资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12月7日,第5号)中,关于处置景云华府幼儿园有关情况的意见,协助受让方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和车位的不动产登记手续,若上述登记手续不能办理的,相应民事和法律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决策文件

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融资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

江苏钟吾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新沂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1、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及备查文件。转让方在挂牌公告截止前,协助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现状,做好标的现场展示工作;

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接收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公告图片、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报名,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交易,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报名受让;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本次委托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资产评估报告所述评估价值含增值税,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与房地产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的价值等。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2、受让方在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资产转让总价款,一次性全部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接受本公告所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交易合同;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付清各类交易款项后,按照资产转让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交割。该转让标的整体移交,标的交割后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根据新沂市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委员会第58次会议纪要(2025年3月31日,第1号),该转让标的转让成交后,考虑商业运营需要,允许受让方新增部分配套设施和对原建筑进行改造,地上新增面积不得超过1400平方米,改造和新增工程要按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改造后项目南立面要与周边建筑裙房色彩风格相协调,且保持在同一界面;

2、根据新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投融资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12月7日,第5号),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根据相关规定缴清税费,规划建设等手续须经由住建、资规等相关部门审核把关。


交易
指南
交易方式

1、本转让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确定受让方;

2、本转让项目如产生多名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交易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3、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e交易网络竞价平台发布为准。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现场展示 交易机构将协调转让方带领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05-22 09:00:00  至  2025-06-19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以下意向受让报名材料:

(1)《意向受让方登记表》(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

(2)经意向受让方确认的资产转让交易合同(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按指纹)。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同时提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同时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4、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程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时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进行会员注册,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份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对应“相关附件”中,交易机构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15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6-1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3、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部分交易价款,待受让方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为避免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受让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4、意向受让方未被正式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如下第5点所列情形的,交易机构在受让方被确定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

6、转让成交后受让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受让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转让方有权向该违约的受让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受让方不承担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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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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