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0117ZQ250027
债权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江苏博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包 | ||
债权总额 | 27685.65万元 | |||
本金 | 19715.40万元 | |||
利息 | 7957.67万元 | |||
费用 | 12.58万元 |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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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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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经济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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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抵押情况 | 详见资产清单 | |||
债权现状 | 上述债权资产的受托处置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1.转让方对挂牌标的的权利及从属权利能否实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未知或将来瑕疵不负有披露义务,并不为此等瑕疵承担责任; |
二、转让方(受托处置人 )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受托处置人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83498988XL | |
负责人 | 董莹 | |
经济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9643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重要事项 | 1.标的债权系金融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3.利息计算截止日为2025年3月5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计算方法错误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资产总额与公告的标的债权总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基于有关的法律政策文件,受让方受让债权资产后向债务人或担保人所能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本协议附表中所列明的利息不完全一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6.除转让方向江苏产权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外(如有),其余一切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债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债权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债权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须承担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江苏产权有权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或违约金。同时,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解除《债权资产转让协议》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 |
受让方资格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交易对象须为合格的境内外投资者,其中境内投资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境外投资者须为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合法成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外投资者均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中国境内以下人员: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债权转让的转让方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项下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继承人或其他还款义务人等债务关联方。 | |
报名程序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资产意向受让登记表(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其他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前,登录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书面材料递至江苏产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二层)。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产权(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并登录系统进行线上支付。江苏产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江苏产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50万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三、处置方式: 如挂牌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江苏产权收到全额交易服务费及转让方提供的交易价款入账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余意向受让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江苏产权负责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一)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扣除应付交易所的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另行处置标的债权: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报价导致标的债权未成交的; 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6、《债权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交易价款; 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挂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6日) |
项目竞价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依照江苏产权交易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江苏产权组织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按挂牌价直接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协议》 |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五、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资产清单(见附件)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83 | |
传真 | 025-83163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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