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项目编号 | WXCQZZ25001 |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130.5357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9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980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江苏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新增投资方持有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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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以下四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不超过1家)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130.5357万元; 3、增资价格(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4、增资情况符合本公告“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中的持股比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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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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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增资企业2021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 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十三层1360室 | |||||
法定代表人 | 罗小毅 | 成立日期 | 2015年09月22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20.000000 | 实收资本(万元) | 102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15358464248L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电池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2 | ||||
增资企业股权结构 | 江苏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持有比例: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项目 | 2023 | 2022 | 2021 | ||||
资产总额 | 2270.37 | 1138.13 | 2077.42 | ||||
负债总额 | 1108.54 | 113.73 | 974.34 | ||||
所有者权益 | 1161.83 | 1024.40 | 1103.07 | ||||
营业收入 | 3585.60 | 14696.83 | 7172.65 | ||||
利润总额 | 37.43 | -78.27 | -649.91 | ||||
净利润 | 137.43 | -78.68 | -700.85 | ||||
审计机构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 | 未经审计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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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114万元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3、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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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4.000000 | |||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 本公告截止日16:00前交纳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四、信息发布安排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01月13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02月13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设定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1)如意向投资方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确定该意向投资方为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2)如意向投资方不唯一,经增资企业确认后,进入竞争性谈判环节确定最终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 |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增资价格、增资款项支付方式、增资企业现有债务的承担方式及意向投资方的对此担保方式和担保能力;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投资方在城市建设行业的经验、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企业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 0510-82833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