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镇蔬菜育苗基地(10亩连栋大棚)
出租项目交易公告(二次)
一、项目编号:32128301202501004
二、项目名称:广陵镇蔬菜育苗基地(10亩连栋大棚)出租项目(二次)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广陵镇木行村。
2、房产证号:/
3、面积:共5888m2。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GSW8430型连栋温室,占地10亩,东西向8连栋*8米/栋=64米,南北向23间*4米/间=92米,共5888m2。位于广陵镇木行村,距省道、高速口近,交通优势明显。
5、附属设施:道路通达、公交便捷、停车方便、自然环境良好、人文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6、其他说明:非住宅,详情请与出租方联系(以现场勘察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自行担责)。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7.5万元/年(不包含土地租金),第一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二年起年租金逐年递增2%,即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的102%,第三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的102%。
2、租期(年):3年。
3、租金支付方式:采取“先付后用”原则,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周缴纳当年租金,第二年、第三年租金于每年12月15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4、租赁押金(万元):年租金的10%。
五、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万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至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9时起,2025年1月22日9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及押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大棚及所有设施(或称项目标的物)进行转租或分租;
2、租赁用途为:从事瓜果、蔬菜等农产品种植。
3、租赁使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损坏大棚,保证大棚的完整性,如有损坏,承租方须修复,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4、租期届满或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方应提前30天申请并在15日内交还大棚,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否则在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赔偿。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
2、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广陵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兴市广陵镇兴镇路
联系方式:15252636915
2、组织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0523-827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泰兴市广陵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兴市广陵镇兴镇路
联系方式:15152664797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