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29间办公房分别出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1 00:00:00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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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320100FB01065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29间办公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29间办公房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1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详见附件。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2791.24(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14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

      2.6 附属设施: 水电设施齐全,配有中央空调,四部客梯,一部货梯。

      2.7 招租业态: 办公

      2.8 其他说明:

      (1)楼层:位于第2、3层(共6层)。

      (2)装修程度:精装。

      (3)目前租赁状态:详见附件,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247.1554(详见附件)

      3.2 租期(月): 36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 (先付后用)

      3.4 租赁押金(万元):三个月成交租金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单价的基础上递增2%。

      (2)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放中选通知书。

      (3)标的1-28: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完成办公房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第8日为起租日;标的29:原合同于2024年11月22日到期,出租方计划于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办公房交付(以实际可交付日期为准),办公房交付次日为起租日。

      (4)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5)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须缴纳租赁押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付首期租金。承租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押金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中选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7)意向承租方须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

      (8)租金中不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9)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接受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物业管理计费面积:2791.24㎡,以实际计费面积为准),收费标准随物业公司调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10)水电费:承租方须自行安装单独的电表进行收费计量,其中水费、空调电费按建筑面积公摊,其他公摊电费以自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摊。如遇政府调价,收费标准将做相应调整。

      (11)本项目无装修免租期,意向承租方需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承租方的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物业的外立面及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需自行办理物业装修消防报批手续。

      (12)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不良租房记录(如:擅自违章搭建、擅自更改房屋功能或拖欠租金、水电费等)。

      (13)意向承租方不得从事保险、培训行业或其他可能影响物业整体使用形象的行业。

      (14)报名要求、物业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请与出租方联系,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

      (15)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 025-51898800、025-88055527

      联系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51891705

附件

      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