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
盐城市盐东镇创富大道6号2幢钢结构厂房公开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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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CCQ202408-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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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8月28 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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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创富大道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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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所在层数 |
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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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约(㎡) |
4802.18㎡ |
租赁期限(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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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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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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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在用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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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利,供水、供电设施,排水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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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不动产权证: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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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永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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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宁永信评报字(2024)第10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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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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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
56.66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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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 |
57.63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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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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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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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02140237675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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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倪元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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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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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产的相关行为履行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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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4〕第27号董事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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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盐城市亭湖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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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一、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水、电、气、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租方因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承租房产进行必要装修时,必须经权属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对承租房产进行装修和添加设备,但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损坏房屋墙体及原有的固定设施; 四、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产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模板以及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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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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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租 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租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四、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五、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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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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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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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指南 |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点击办事指南-产权交易,按照《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买人注册、入库、报名流程》和《盐城市产权交易竞价系统操作手册》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对招租标的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本项目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请意向承租方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 3、承租承诺函; 4、招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 2024年9月25日18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处,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五楼508室; 三、确认合格意向承租方: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及相关处置:意向承租方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通知的期限内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0092112134600008)交纳8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承租。交易中心仅接受以意向承租方本人名义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方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按司法文书或相关申请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方: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租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①在竞价中各竞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租方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③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方放弃购买的;④通过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竞租方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五、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按照租金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六、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转为首年租金;未被确定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租赁价款的支付方式: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首年租金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进行结算。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并将履约金一次性汇入盐城市亭湖区公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2、本次租赁标的交割完成后,出租方凭标的交割的证明资料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划转首年租金。 八、交易服务费:按苏〔2023〕851号文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分别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如不能及时交纳,则交易保证金优先抵扣交易双方应缴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九、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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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交易中心:潘女士、陆女士; 出租方: 史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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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5-86663182; 0515-86663508 ;15861986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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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刘先生 0515-86665027 |
附件:
2、竞价规则.doc
3、租赁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