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姚湾校区房产公开招租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4002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1-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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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1575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0 | |||||||||||||||||||||||||||||||||||||
评估机构 | 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1158000.0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40970 住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809号 法定代表人:徐汉文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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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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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省财政厅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如水电增容等)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以房屋装修改造投入大等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延期《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承租方在此过程中破坏该房屋主体结构或者损坏该房屋内的原有设施设备,均须照价赔偿;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仅用于教育、培训,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后,校区消防、治安、人员等全部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十、承租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或政府相关部门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房屋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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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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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详见本公告附件)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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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前须现场踏勘。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不含挂牌最后一天),根据出租方安排的时间前往踏勘。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0-83271671,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1-10 08:30:00 至 2024-01-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承租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 1、当报名方保证金状态为“已缴纳”时,报名资料将被审核。 2、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其有效报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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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12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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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出租/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待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5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徐女士:025-86385860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