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 ||||
出租单位 |
仪征市滨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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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仪征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招租 |
项目编号 |
YZFCQGF202305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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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10时00分 至 2023年06月14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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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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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FCQGF20230500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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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福满堂大酒店北侧沿街门市北起第一间(第八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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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27.65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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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1.17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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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0.2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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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时间 |
2023-06-15 15: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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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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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招租要求 |
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人不得转租,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3.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4.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10%,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 5.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足额缴纳、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7.意向承租人可同时报名1个及1个以上标的,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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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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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方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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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土地产权类专户,帐户:3210810161010000051570,开户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0290210)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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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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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8652592990 |
联系人 |
朱女士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80290196(报名咨询) |
联系人 |
荀女士(报名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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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仪征市西园北路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