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树屋十六栋B1-1#房产转让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08 17:0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北新区树屋十六栋B1-1#房产转让 项目编号 N0117FC220295
挂牌起始日期 2022-11-08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2-05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探秘路73号16幢(B1-1#)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4825.14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至2067年3月5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其它 房产类型 科教用地(科技研发)/科研、实验楼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 所在层数 第1-4层/共4层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在租(租约至2022年12月16日)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周边主要为办公,商办聚集度一般;距高新开发区地铁站约3.5公里,距药谷服务中心公交站约250米,有648路、664路、696路、D4路等公交线,交通便捷度一般;区域内学校、医院、银行等配套设施齐全;在江北新区规划范围内,自然人文环境优。
其他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为4804.17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租金单位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租金为45元/平方米/月,同时每三年左右会根据市场行情对租金进行一次调整。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按照45元/平方米/月收取房屋租金。

鉴于租赁合同仍在履行期限内,本次转让为带租转让,租赁期限至2022年12月16日,如承租人未能受让,房屋租金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转让方所有。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53148900.00
评估基准日 2022-06-30
评估机构 江苏立信新元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5314890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571561223M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丽景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迪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一、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对受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标的物所在地住房限购政策及房产变更登记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二、本次资产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四、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六、上述房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当场结清,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房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自行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详见附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园区整体产业规划。(备查文件《南京生物医药谷生命健康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详见附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58640827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2-11-08 17:00:00 至 2022-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七、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532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三)《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省物价局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咨询电话 025-58880357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