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南通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12 08:00:00
来源: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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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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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南通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 31.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
C320601190287 |
挂牌价格(万元) |
143.14 |
项目名称 |
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南通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1%股权 |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
30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1-12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12-23 |
标的企业所属地区 |
崇川区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我方已经充分知悉贵中心所实施的全部交易规则,并承诺遵照相关规则实施本次转让活动。
2.本次转让标的企业权属清晰,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申请材料中提交相应证明。
3.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已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所提交材料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违反以上承诺或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通苏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星光耀广场17A幢912室 |
法定代表人 |
庄健 |
所在地区 |
通州区 |
成立时间 |
2001-09-29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 |
经济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206927324926020 |
经营规模 |
中小企业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房屋维修;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 |
职工人数 |
182 |
股东数量(个) |
3 |
是否含国有划拨土地 |
不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
否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0 |
2 |
南通市房改房服务中心 |
20.0 |
3 |
苏州苏大教育服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9.0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 |
财务年度 |
2018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 |
营业收入 |
2062.58 |
资产总计 |
1090.57 |
营业利润 |
205.37 |
负债总计 |
465.23 |
净利润 |
148.72 |
所有者权益 |
625.34 |
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说明 |
无保留意见 |
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2019-06-30 |
报表类型 |
月报 |
营业收入 |
724.43 |
资产总计 |
884.41 |
营业利润 |
-19.7 |
负债总计 |
424.03 |
净利润 |
-20.73 |
所有者权益 |
460.38 |
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说明 |
无保留意见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瑞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评估基准日期 |
2019-06-30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11-05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瑞华评报字(2019)第136号 |
律师事务所 |
|
资产账面价值 |
884.41 |
资产评估价值 |
885.75 |
负债账面价值 |
424.03 |
负债评估价值 |
424.03 |
净资产账面价值 |
460.38 |
净资产评估价值 |
461.72 |
转让标的对应的账面价值 |
460.38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 |
461.72 |
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说明 |
无保留意见 |
重要信息披露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债务的处理方案 |
无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否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化 |
无 |
评估基准日到公告起始日期建权益增加额说明 |
由受让方享有 |
标的产(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
无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320612 |
法定代表人 |
朱振宇 |
联系人 |
吴晨 |
联系电话 |
18914395340 |
成立时间 |
2012-08-18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经济类型 |
国有全资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经营规模 |
规模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91320600051856810L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1.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监管机构属地 |
江苏省南通市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日期 |
2019-10-31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南通苏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1%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标的底价(万元) |
143.14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
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银行转账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无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
无 |
保证金设定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交纳账户 |
476768629242 |
账户名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
交纳方式 |
转账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内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说明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公告约定将保证金交纳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保证金应以意向受让方的名义转账汇款,并备注项目名称,不接受现金汇款。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2、 保证金的处置。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不计息)。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中心制订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
交易程序 |
1、办理入库: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办理网上入库,详细流程请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自然人 。 2、会员报名:意向受让方办理网上入库并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在系统中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3、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交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4、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5、确定成交人后,交易中心向交易双方出具《成交通知书》,交易双方需至中心交易管理科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交易双方凭《成交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中心制订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
意向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
(一)企业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下载)
3、公司章程
4、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
5、承诺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下载)
6、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
2、承诺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下载)
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特别提示 |
意向受让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题本公告内容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意向受让方因浏览器兼容问题、遗忘登录名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等而无法报价或报价延迟的与我中心无关。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转让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人为单一受让人,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0513-59001978(窗口)、59001185(土地及产权交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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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600MB0229147E
C32060119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