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关于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监理中标公告采购包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5 15:22:06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编号JSZC-320507-ZCZX-G2025-0078 

项目名称: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

联合体牵头方苏州东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合体牵头方91320505714167478N

联合体成员方:91320191MA1MG37A02

 

联合体牵头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元和大厦6楼6442室

联合体成员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江淼路88号腾飞大厦A座23层

97.6(均分制)3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太平街道鑫隆地块修复监理

服务范围:

1.环境监理服务内容:

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合同等,监督、协助、指导业主单位、实施单位全面落实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受项目影响的外部环境保护等相关事项,并开展专业化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

2.实施监理服务内容:

施工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代表采购人对本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即运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面组织协调等手段和措施来控制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安全管理,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采购人与实施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预期的工期竣工、项目质量符合法律和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服务要求:

1、环境监理:

1)及时组建项目环境监理机构,施工准确阶段协助采购人核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项目资料、配套环保项目设施及措施到位情况。

2)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修复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编制项目环境监理方案。

3)按照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情况开展全程监督检查。核查项目环保施工内容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一致性及变动情况,核查污染土、污水等方量,核查污染物的具体去向、相关单位资质、转运过程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现场巡视,检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危废等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针对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等关键环节、实施单位采样自检等开展旁站监督;跟踪检查实施单位整改情况,组织项目环境监理会议,编制月报、周报。

4)按照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包括施工废水、场界及周边敏感点大气、地表水、噪声),并出具相应的环境监测报告。

5)如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协助采购人并监督实施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2、实施监理:

1)严格监督项目实施单位履行服务合同,项目质量符合法律和服务合同规定的标准。

2)督促、审查实施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确保项目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3)督促、审查实施单位的环保措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保、节能管理及监督。

4)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项目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阶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5)督促实施单位完成采购人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力争提前完工。

6)监督落实各方履行服务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7)按照有关合同条件及业主规定,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项目质量评定,以及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交工验收的及时准确。

8)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并保持有条不紊。

服务时间:

总工期275日历天(满足现场实际实施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党丽华、邱琰、许小林、朱进、姚存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进行五折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

(1000000*0.015+3160000*0.011)*0.5=24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兴太路268号

联系人:姚炯炯

联系电话:0512-6548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5楼

联系人:许若蕾、郑薇、金欣楠

联系电话:0512-6830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若蕾、郑薇、金欣楠

电话:0512-6830372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