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关于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第三方服务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5 14:22:0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编号JSZC-320583-LHZX-G2025-0022 

项目名称: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第三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南京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91320102660676508Q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大道11号加速器二期01栋99.4(均分制)82.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为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供医院外送检验项目第三方服务

服务要求:实验室能开展江苏省卫健委《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检验项目(临床血液、体液、生化、化学发光、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应拥有符合我院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如生化仪、发光仪、酶标仪、质谱仪等)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仕忠、杨惠元、颜涛、顾亚军、刘武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收费金额:6348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昆山市巴城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祖冲之路2139号

联系人:杨惠元

联系电话:0512-3669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乐慧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766号都会商业中心1幢2706室

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联系电话:0512-69223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王佳静

电话:0512-692236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