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无锡市翠山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2055570708823 | 无锡市新吴区锡坤路6-8号东面一楼 | 91.57(均分制) | 899945.67元 |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机场分局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采购人每月考核和验收。 服务时间:一年(以约定的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通过采购人每月考核和验收。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人民币4000元计。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58号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510-85001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系人:牛淞
联系电话:0510-83707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淞
电话:0510-8370788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