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成交公告采购包3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30 17:42:0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C2025-0063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1320114MA1WEYDJ51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95.48(均分制)260000元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1320000740696277G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9号

93.03(均分制)535000元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
1苏州大学123200004660073435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93.26(均分制)2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

第一标段:2025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

第二标段:2025年苏州市区公交服务质量评价

第三标段:2025年苏州市区出租车服务质量评价

服务范围:苏州市

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3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年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过开展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掌握轨道交通服务现状,及时发现运营服务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每年的评价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第二标段: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5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应当对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开展年度评价,同时对县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抽查和审核。

第三标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动态监测出租车市场发展情况,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评价机制,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对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服务时间: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娜、赵华、韩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按照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4200元整;第二标段为人民币8040元整;第三标段为人民币336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环西路1238号

联系人:韩双

联系电话:0512-6582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电话:0512-652388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