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江苏百盛润家商贸有限公司 | 913203247035949339 | 八一东路65号 | 72.79(均分制) | 7% |
服务类 |
名称:睢宁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配送品类为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物品的采购及配送。 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品及服务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和采购人有关规定。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类、畜禽肉类和水产类等食品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报告。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所送物品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若所供货品不符合卫生规定或其他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予以退货、更换。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费44200元(人民币),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30日
2.定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
联系人:夏振
联系电话:1395225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万科尚都会商业综合楼5楼
联系人:王状
联系电话:0516-8250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状
电话:0516-8250077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