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工业园区苏城广告有限公司 | 913205947500277557 | 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115号1号楼101室 | 94.73(均分制) | 798000元 |
服务类 |
名称:路名牌公益广告维护保养使用 服务范围:路名牌LED灯箱及公益广告画面日常维护、使用、保养等:含(1)市区路名牌LED灯箱606座;(2)相城区苏州北站南广场LED显示屏1个;(3)相城区苏州北站南广场LED灯箱2个。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单位对市区路名牌LED灯箱相关的维护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王福来、陈星、于玲玲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楼
联系人:闵瑞
联系电话:68616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6520036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