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信息发布时间:2026-02-14 17:52:02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G2025-04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补充“道地药材或地理标志产品目录清单”(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调整,共5处:

2.1 实施方案新增评分办法及要求:质量性能: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道地药材品种资料(包括道地药材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进行评审(具体道地药材或地理标志产品详见目录):1、提供产品为道地药材的,需要提供历史沿革及考证、种质资源、基地情况及道地产区原药材采购生产销售完整供应链体系评价资料(资料包括地产收购证明、租地合同或共建协议,原药材收购发票、销售发票、成品采购发票,工艺规程等)及加工企业资质,确保中药材来源真实、质量稳定、风险可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标识、企业资质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证明文件。2、材料完整得0.4分/品种,未提供或材料不完整则不得分。(满分8分)

2.2 整体服务方案分值调整,由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服务计划及安排明细、中药代煎服务方案、中药膏方服务方案、中药饮片供应方案等)进行评审:1.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实、对各阶段工作部署周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供应安排紧凑,供应能力稳定性高和产品质量可靠性高的,得8分;2.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内容完整,对各阶段工作均有部署,人员安排合理,供应安排满足项目要求,供应能力稳定性较高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的,得5分;3.服务方案不完善,内容存在缺漏,工作部署或人员安排有误,难以保障按时供应,供应能力稳定性较差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变更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服务计划及安排明细、中药代煎服务方案、中药膏方服务方案、中药饮片供应方案等)进行评审:1.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实、对各阶段工作部署周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供应安排紧凑,供应能力稳定性高和产品质量可靠性高的,得7分;2.服务方案较合理可行,内容完整,对各阶段工作均有部署,人员安排合理,供应安排满足项目要求,供应能力稳定性较高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的,得4分;3.服务方案不完善,内容存在缺漏,工作部署或人员安排有误,难以保障按时供应,供应能力稳定性较差和产品质量可靠性较差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7分)”

 

2.3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分值调整,由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不限于代煎代配生产质控、管理、存储制度文件,以及调剂、煎煮、配送各个模块详细的操作流程等)进行评审:1.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质量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强,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8分;2.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质量

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5分;3.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不具体,质量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差,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2分; 4.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变更为: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不限于代煎代配生产质控、管理、存储制度文件,以及调剂、煎煮、配送各个模块详细的操作流程等)进行评审:1.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质量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强,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7分;2.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质量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基本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基本满足服务效果,得4分;3.项目完成质量保障措施不全面、不具体,质量提升、规范标准能力差,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达不到服务效果,得1分;4.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满分7分

 

2.4 业绩评分办法分值调整,由“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中药饮片供应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高分12分。注:同一甲方不累计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乙方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变更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中药饮片供应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最高分8分。注:同一甲方不累计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内容以合同为准。(合同乙方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5 增值服务评分办法分值调整,由“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以外,投标人每提供一条增值服务,且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对于提升采购项目质量确有帮助的得2分,满分8分。”

变更为:“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以外,投标人每提供一条增值服务,且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对于提升采购项目质量确有帮助的得1.5分,满分6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2814时30分(北京时间)

变更为:“2026年310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02-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65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99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人:毛哲宇、黄志浩

联系电话:17626046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哲宇、黄志浩

电话:1762604604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道地药材或地理标志产品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