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派出所智能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7 15:52:0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2-GCSZ-C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北派出所智能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更正为:2026 年 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更正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部分评分项予以调整,其余评分项保持不变。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

分值

更正后内容

分值

1

修改供应商业绩分值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共计得12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对应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响应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不足以证明类似业绩的,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 材料”(如有)作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审图合格的该业绩相应部分图纸(含 施工图设计说明)”或 “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上需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之前,采购单位有权对业绩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有伪造,视作响应单位自动放弃比选及成交资格,并视作响应单位自动放弃全部权利并接受相关处罚。

12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有一个得4分,共计得16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对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响应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如不足以证明类似业绩的,须提供“其它辅助证明 材料”(如有)作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其它辅助证明材料指:“审图合格的该业绩相应部分图纸(含 施工图设计说明)”或 “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上需加盖该业绩建设单位公章)”。

签订合同之前,采购单位有权对业绩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有伪造,视作响应单位自动放弃比选及成交资格,并视作响应单位自动放弃全部权利并接受相关处罚。

16

2

删除本项评分条款

供应商具有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的证书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

/

3

修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能力评分项

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成员(不含项目经理)(12分):

1)具有所投产品(网络、监控设备)厂家认证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具有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相关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具有安全员C证,电工证(应急管理或人力资源备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响应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记分;同一类证书不重复记分。

12

为本项目配备的实施成员(不含项目经理)(8分):
1)具有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相关中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具有安全员C证,电工证(应急管理或人力资源备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响应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记分;同一类证书不重复记分。

8

4

修改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分分值

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符合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有相应的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的得5分;安全文明与环保措施符合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有相应措施的得3分;承诺安全文明与环保能达到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5

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符合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有相应的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的得7分;安全文明与环保措施符合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有相应措施的得4分;承诺安全文明与环保能达到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7

5

修改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保证措施评分分值

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强的得3分;措施较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措施不够详细、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措施完整详细、可行性强的得5分;措施较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措施不够详细、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更正日期:2026-01-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文件已进行更正,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指定平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务必按照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青年北路35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752604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广成数字化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永定东路288号12号楼16层1609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8115910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11591082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