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徐州市政务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一)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01 10:52:05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政务云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一)项目概况”中“3.项目总体要求”中“3.9迁移要求”修改为:

为保障政务云存量应用的连续性,如需进行迁移供应商必须承担存量应用迁移涉及的全部责任(如数据丢失、业务中断、设备和系统损坏、迁移费用等)。政务云平台初次交付,进行迁移前需经采购人验收,迁移完成的应用涉及的云服务,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始计费。供应商必须在120天内完成存量系统迁移、数据迁移和测试,120天后仍未完成迁移工作,采购人有权暂停云服务费用计费,待全部迁移完成后开始计费。在迁移过程中产生的人力物力、协调配合及存量政务云平台产生的云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和承担。

(二)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7-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6-80800095转3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北2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北2区

联系人:孟帅

联系电话:0516-80800095转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王加和

联系电话:67019037 67019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加和

电话:67019037 670190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